近日,一則“150米盲道被改成十八彎”的消息引起網(wǎng)友熱議。

  8月26日,內(nèi)蒙古赤峰市市民在一處新修路段上發(fā)現(xiàn),為避開新移植的樹木,一段約150米的盲道被鋪設成直角多彎。網(wǎng)友直言,這樣的設計只會給盲人增添麻煩。殘聯(lián)呼吁,施工方應多考慮盲人的實際需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guī)劃設置盲道。同時要求盲道鋪設應連續(xù),應避開樹木、電線桿、拉線、樹穴、窨井蓋等障礙物,其他設施不得占用盲道。

  然而,為避讓樹木,這段盲道被設計成直角多彎,使盲道失去了其實際意義,更像是打法律的擦邊球。無獨有偶,此前,寶雞市“百米竟達11拐”的奇葩盲道,宛若游蛇,也是為避讓井蓋、樹木等而設計。如此盲道,到底是真的出于為盲人群體帶去方便而鋪設,還是只是為了應付相關要求,擺擺樣子?答案不言而喻。

  據(jù)中國盲人協(xié)會2019年5月的數(shù)據(jù)顯示,目前全國共有1731萬視力殘疾人士。而他們的交通出行,是一項不容忽視的民生問題。盲道是城市里的無障礙設施,是為視覺障礙者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而建設,講求實用、安全和人性化。各類“奇葩盲道”只是為建而建,徒具象征意義,而一個象征性的盲道不僅不能達到照顧、方便盲人出行的目的,反而增添了安全問題發(fā)生的幾率。到時,盲道不僅不能導盲,反而還要添“倒忙”。

  讓盲道“讓道”,歸根結底是一種最簡單粗暴的做法。在無障礙設施前擺滿障礙,絕不是一個具有智慧和人情味的現(xiàn)代城市該有的做法。城市應當讓市民感受到便利和關愛,住建及相關部門需要綜合考慮到社會成員的多種需求后,做出最佳方案。(央廣網(wǎng)評論員 王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