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記者從浙江省第十四次黨代會新聞發(fā)布會獲悉,過去5年,浙江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向縱深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也取得顯著成效。
在過去5年里,浙江省委制定下發(fā)了主體責任工作清單,使各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有章可循,強化了責任檢查,加大“一案雙查”力度,對989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領導干部予以責任追究。目前黨委(黨組)主動抓從嚴治黨已成為常態(tài)。
浙江高標準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作風建設抓出了新成效。省委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制定“28條辦法”、“六個嚴禁”,干部履新“四項紀律”,酒局牌局“七個一律”等制度規(guī)定,并嚴查嚴究,違者嚴處。2013年至2017年4月,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問題6587起,給予黨政紀處分1926人。
浙江持續(xù)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tài)勢,反腐敗壓倒性態(tài)勢已經形成。過來5年來,全省各級紀檢機關在中央紀委和省委的堅強領導下,“打虎”“拍蠅”“獵狐”三管齊下,立案數、處分人數持續(xù)大幅增長。從2012年7月至今年4月,共立案59781件,處分59341人,其中廳局級干部91人,縣處級1014人。開展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成功追回外逃黨員干部19名,其中包括楊秀珠等3名“百名紅通”人員,追回贓款12.34億元。
過去5年,浙江巡視工作向縱深拓展,省委組織開展了15輪巡視,提前完成對205家省管單位的巡視全覆蓋,充分發(fā)揮了監(jiān)督作用。對巡視發(fā)現的7246名違紀人員給予紀律處分,移送司法機關919人,追究法律責任。目前已形成省委巡視和市縣兩級的巡察上下聯動、上下呼應的工作格局。通過巡察,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500余人,移送司法機關250余人,查處了一批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浙江省統(tǒng)計局的民意調查數據顯示,群眾對浙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滿意度,從2012年的85.9%上升到目前的93.7%,提高了7.8個百分點。(記者 翁浩浩)
編輯:
傅煒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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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嚴治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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