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一篇關于“國家要收回10類農村房屋”的帖子在朋友圈里大量轉發(fā),弄得不少農民朋友們分不清事情真相!
受農村土地確權的影響,2017年農村房屋政策變化很大,比如建房審批嚴格化了、房屋建設規(guī)范化了,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農房回收的變化。為解決農村房屋閑置問題,讓農村土地資源得到合理利用,2017年國家加大了對違法農房的回收力度。
2017年農村房屋新政策,據(jù)說這10類房子要被收回,究竟是真是假?


按道理說這種政策應該由政府官方發(fā)布,可是小編查詢了許多資料也沒有這方面的政策或者文件。在咨詢相關專家后,確定文章里多數(shù)的提法都是錯誤的,希望農民朋友不要以訛傳訛,造成負面影響。下面咱們就糾正一下這篇文章的錯誤。
第一類,房主去世且無繼承人的農村房屋要回收
專家看法:正確。如村里五保戶的農房。
相關政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二類,非農村集體成員繼承的農房要回收。
專家看法:不正確。例如城里工作的子女,完全可以依法繼承農村父母的房屋。因為房屋屬于遺產,繼承人完全可以繼承。
第三類,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房要回收。
專家看法:不正確。按政策規(guī)定,除非農民進城后自愿放棄宅基地,否則,依然擁有農村房屋所有權。但是如果在城市落戶,有較好的經濟收入,鼓勵農民退出宅基地,可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四類,建筑面積超標的農房要回收
如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米,超出的面積予以回收。
專家看法:不正確!對于宅基地不超過300平米的說法完全不正確。
相關政策:宅基地面積按如下標準執(zhí)行:(一)城市郊區(qū)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下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一百三十五平方米;(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不同地區(qū)宅基地面積的標準有差異。對于宅基地面積超出部分,現(xiàn)行政策是原則上不予土地確權登記。

第五類,一戶多宅的農房要回收
專家看法:不正確。農村房屋實行一戶一宅原則,除非合法繼承以及正常分戶,多余的宅基地手續(xù)不合法,目前處置方法是不辦理確權登記。
第六類,未在宅基地規(guī)劃區(qū)內建造的農房
觸犯了國家18億畝耕地紅線規(guī)定,應予以回收。
專家看法:不正確。
農民未在宅基地規(guī)劃區(qū)內建造的農房是否違規(guī),首先要看是否取得當?shù)貒、建設部門的審批手續(xù),沒有上述手續(xù)的可視為非法占用。

第七類,城鎮(zhèn)居民違法購買的農村房屋要回收。
專家看法:正確。為了保證農民的土地權,政策規(guī)定農村宅基地不可自由買賣,城鎮(zhèn)居民不能購買農房。2004年12月,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強調“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zhèn)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第八類,長時間閑置導致坍塌的農房,兩年之內沒有修復的就會被回收。
專家看法:正確。農村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兩年以上仍未恢復使用的土地,由當?shù)乜h級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九類,在空閑和荒廢宅基地翻建農房的,予以回收。
專家看法:正確,F(xiàn)行政策規(guī)定,農民不管在哪里翻建農房,都要經過批準,擅自翻建不合法。
第十類,已經獲得農房拆遷補償和安置的,農房要回收。
專家看法:不完全正確。主要應該看協(xié)議或者承諾,該回收的要回收,該拆遷的要拆遷。

由此可見,農房是故鄉(xiāng)的根基,也是農民兄弟的重要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不是說收回就可以收回的。
因此農民朋友可以完全放心,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會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文章來源:農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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