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舉報他人販毒 借其被警察帶走期間入室盜竊
2015-07-01 16:54:00 來源:正義網(wǎng)-檢察日報
2014年6月29日,對于家住上海市閘北區(qū)保德路的馮先生來說,可謂是倒霉透頂?shù)囊惶炝恕R虮凰伺e報販毒,馮先生在派出所度過了6個小時;當他終于洗脫嫌疑回到家,只見屋內(nèi)一片狼藉,擺放在家中的多件古董古玩全部不翼而飛。
意識到家中被盜,馮先生立刻報案,很快民警就趕到案發(fā)現(xiàn)場。但由于現(xiàn)場有多人走過的痕跡,難以對鞋印進行提取和分析;盜竊發(fā)生在凌晨,案發(fā)的居民樓內(nèi)與小區(qū)門口都沒有安裝監(jiān)控,警方難以獲取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但馮先生卻感覺事有蹊蹺。此次失竊的房子是自己和朋友不久前專門為放置收藏的古董而租下的,知情的人并不多。案發(fā)的時間,正是自己和朋友被帶去派出所的時間。難道小偷早就知道自己的行蹤,計算出了時間差?思來想去,馮先生覺得自己被舉報和古董被盜肯定有聯(lián)系,并向警方提供了一個嫌疑對象,即前段時間剛與自己鬧翻的朋友張元信。
順著馮先生提供的線索,以及失竊物品中的一個手機,孟慶勇進入警方的視線。警方發(fā)現(xiàn),案發(fā)后孟慶勇一直在使用這部手機。而孟慶勇在審訊中也承認,案發(fā)當天,自己曾跟隨一個外號叫“胖子”的人去馮先生家中搬走了三個大箱子。而這個“胖子”正是被懷疑對象張元信。古董失竊當晚,向警方舉報馮先生涉毒的也正是張元信。
原來,45歲的張元信與馮先生本是朋友關系,為馮先生開過一段時間的車。后來因為種種矛盾,兩人漸行漸遠。2014年5月,在將車送修過程中,因馮先生懷疑張元信從修理費中拿走了5000元,兩人各執(zhí)一詞,相互指責,最終導致兩人關系破裂。
為了報復馮先生,張元信策劃了一起“調(diào)虎離山計”。2014年6月29日晚10時,張元信向警方舉報馮先生販毒。等警方將馮先生帶離家中后,張元信于30日凌晨5時許,趁機打了個時間差,帶著自己平日一起吸毒的“好友”孟慶勇到馮先生家實施盜竊。
日前,閘北區(qū)法院依法判處張元信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3000元;孟慶勇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2000元。
編輯:杜靜
關鍵詞:入室盜竊;販毒;胖子;男子;舉報;調(diào)虎離山計;好友;派出所;并處罰金;保德路
2015-06-25 10:00:32
2015-06-24 14:00:46
2015-03-23 1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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