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南昌5月15日消息(記者謝元森)隨著江西省各級各類學校及幼兒園陸續(xù)返校(園)學習,學校(幼兒園)收費問題備受廣大學生和家長關注。學校(幼兒園)收費項目有哪些?學生返校學習后住宿費如何收取?學校(幼兒園)的哪些收費屬于亂收費?江西省教育廳日前針對這些問題作出詳細解讀。

  針對具體的收費項目,江西省教育廳表示,根據(jù)相關文件規(guī)定,各類學校(幼兒園)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幼兒園收費項目:保教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義務教育學校收費項目: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包括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包括學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普通高中學校收費項目:學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高校收費項目:學費、住宿費、考試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服務性收費是指學校(幼兒園)在完成正常教學任務外,為在校學生提供由學生或?qū)W生家長自愿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代收費是指學校(幼兒園)為方便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在學生或?qū)W生家長自愿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江西省教育廳要求,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及家長自愿和非營利性原則,嚴禁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幼兒園)收費問題,江西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教育部門已提前下發(fā)通知,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學費不得跨學年或?qū)W期預收,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幼兒園對入園幼兒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保教費,不得跨學期預收,幼兒園未正式開園不得提前收取保教費。

  住宿費方面,各級各類學校的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qū)W期預收。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jù)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算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按半個月計算。多余部分退還學生。

  江西省教育廳還表示,學生和家長如發(fā)現(xiàn)學校(幼兒園)有亂收費的行為,可撥打各級治理教育亂收費辦公室電話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