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自稱普通學生的網友17日在微博發(fā)帖稱,自己因為發(fā)布上海震旦學院教師歪曲南京大屠殺死難者30萬史實的視頻,被“人肉”圍攻,接收到大量辱罵短信和騷擾電話。隨后,網絡上又有爆料稱,圍攻者遭遇了“反人肉”,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相繼被公布出來。震旦學院教師否定歷史、曲解歷史的行為已有定論,這一點已無需贅言。由此引發(fā)的“人肉搜索”及其衍生的隱私泄露和網絡暴力問題,值得深思。
隨著互聯網日益滲透到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人肉搜索”、隱私泄露和網絡暴力已成為威脅互聯網健康的毒瘤。正是基于此,2020年開始施行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tài)治理規(guī)定》中明確規(guī)定,網絡信息內容的生產者及使用者不得開展包括網絡暴力、流量造假、人肉搜索、深度偽造等行為在內的違法活動。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言不合就“人肉搜索”,甚至會觸犯刑法。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侵犯他人個人信息、對他人進行“人肉搜索”和網絡暴力,不僅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在特定的情況下甚至會構成犯罪。任何一位身處網絡空間的個體,都應將“鍵”下守法當成一種習慣,在保護他人免受侵害的同時,最終也是在保護自己。(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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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任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