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7月13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何祖謀) 11日,記者從省總工會獲悉,即日起至9月,省總工會將開展以“金秋助學·工會伴你成長”為主題的金秋助學活動。
今年資助對象是納入全總檔案和地方檔案的困難職工子女,主要有今年考入中高等職業(yè)(技工)院校(含職業(yè)高中)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疲┑睦щy職工子女;往年考入中高等職業(yè)(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尚未畢業(yè)的困難職工子女;其他在校就學的需幫扶救助的困難職工子女等。
助學將采取直接助學、聯(lián)合助學、結(jié)對助學、勤工儉學等形式,其中省總工會直接助學對象及執(zhí)行標準是,新生入學給予的助學金,職業(yè)(技工)院校每生3000元,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每生5000元。
為鼓勵困難職工子女自立自強,從2018年開始,省總工會將繼續(xù)為今年受助學生提供在學期間助學獎勵金,直至畢業(yè)。
在學助學獎勵金的條件及標準是,職業(yè)(技工)院校學生的學年綜合測評成績(含學習成績和德育測評)在本專業(yè)排名中等以上的,憑所在學校綜合測評成績專業(yè)排名表,由省總工會按每學年每生3000元標準給予助學獎勵金;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生獲得年度學業(yè)綜合獎學金的,憑所在學校出具的憑證,由省總工會給予相應(yīng)數(shù)額的助學獎勵金。
助學幫扶基本程序是學生本人向家長就業(yè)單位所在地的縣級總工會提出書面申請,縣級總工會審批本級資助對象。使用省、市幫扶資金的,由縣級總工會審核,設(shè)區(qū)市(含平潭)總工會審批,助學金須在開學前發(fā)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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