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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遺產稅不應成為普遍稅
2013-11-05 11:28 來源:中國科學報我要評論
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在即,遺產稅征收問題再次引發(fā)社會熱議。事實上,關于遺產稅的討論一直未曾間斷,這充分反映出當前我國社會多元化、深層次矛盾突出的問題。
在筆者看來,如果征收遺產稅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那么社會各界應當對此口誅筆伐,因為中國居民收入正處于上升時期,增加稅負會導致居民實際收入水平下降。如果征收遺產稅是為了縮小收入差距,那么就應避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時犯下的錯誤,不能讓工薪階層成為納稅義務的主體。
當下,各方在討論遺產稅問題時出現(xiàn)了許多似是而非的觀點。部分學者認為,中國收入差距正在迅速擴大,如果不征收遺產稅,可能會導致整個社會的財富分配嚴重失衡。這是典型的把目的當手段。世界各國的經驗和教訓表明,征收遺產稅需要充分必要的條件。如果沒有資產評估體系,沒有健全的征信體系,沒有精簡高效的執(zhí)法隊伍,沒有廉潔的政府官員,那么征收遺產稅將會產生災難性后果。
筆者始終認為,我國的遺產稅應當是個案稅,而不是普遍稅。國家的遺產稅應當只針對少數超級富豪,目的就是要迫使他們在財富的分配和消費過程中,充分考慮到財富的社會屬性,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對于少數富豪的財富分配,稅收征管部門應當及時介入,必要時可成立專門的資產評估小組,在遺產分配前進行財產評估。繼承人也必須根據法律規(guī)定,自覺向稅收征管部門申報遺產稅。只有這樣,才能防止繼承人采用各種手段逃避納稅義務。
說得通俗一點,遺產稅應當成為“土豪”稅,與絕大多數中國居民沒有任何關系。如果把遺產稅變成一個普遍性的稅收制度,不僅會導致征稅的成本大幅增加,更重要的是會導致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各種途徑規(guī)避國家的遺產稅。
套用經濟學的一般原理,如果征收遺產稅的成本遠遠大于征收的遺產稅,那么遺產稅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反過來,如果遺產稅只是針對少數人,征稅的成本遠遠低于征收的遺產稅,政府就可以大膽地征收遺產稅。征收遺產稅的目的不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而是要讓超級富豪慎重支配自己的財富,鼓勵他們把財富用于慈善事業(yè),而不是造就越來越多的不勞而獲者。當然,如果少數超級富豪采用特殊手段,譬如改換國籍逃避納稅義務,那么在立法時就應未雨綢繆,針對可能出現(xiàn)的規(guī)避措施制定相應的法律規(guī)則。唯有如此,才能維護法律的嚴肅性,確保征收遺產稅達到預期目的。
(作者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
編輯: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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