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出游日期臨近,施先生的簽證卻被旅行社延誤遲遲出不來,很有可能影響行程!奥眯》ā鲍@悉,因旅行社的過錯給旅客造成損失的,旅行社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旅途演義
旅小法點評
簽證延期,游客的計劃被擾亂了
施先生回想起此前的遭遇還是很不滿:他在某在線國際旅行社辦理東南亞某國簽證,付款日期是當月9日,費用1015元。施先生當時看到商品標注寫明8個工作日辦理完成(包括1個工作日制作材料、5個工作日使館完成簽注、2個工作日簽證寄回),下單當日顯示材料寄送。10日,材料到達某在線國際旅行社,按理當月11日,就應當完成材料并送至大使館,但直到12日仍無進展。隨后,施先生多次致電客服,均無任何回復。而在20日左右,該在線國際旅行社才答復稱呼,當月17日才寄送材料至大使館,因此時間被延誤,很可能影響施某當月27日的出游行程。對此,該旅行社不愿承擔施某可能產(chǎn)生的行程損失。施先生表示不滿,故向旅游質(zhì)監(jiān)部門投訴。
旅行社有過錯,應承擔賠償責任
施先生一案的處理依據(jù)是《旅游法》第七十四條: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為其代訂交通、住宿、餐飲、游覽、娛樂等旅游服務,收取代辦費用的,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因旅行社的過錯給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武漢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顧問張偉解讀,在此案中,旅行社承諾當月11日將材料送至大使館,最終于17日才寄送材料,延誤了一周的時間。而簽證是出境旅游最關鍵的第一步,如果簽證辦理的時間被延誤,或者被拒簽,都會影響到游客接下來的行程,已購買的機票和酒店都有可能被取消,造成經(jīng)濟損失。如果施先生確實因為旅行社的延誤致使簽證出現(xiàn)問題,行程被取消或延誤,造成了實際的經(jīng)濟損失,可以憑借相關付款的證據(jù)要求旅行社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寶典
游客要注意提前預留簽證時間
提醒旅行社,在為游客辦理簽證等相關證件手續(xù)時,一定要嚴守時間,避免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給游客造成重大的經(jīng)濟損失。
提醒游客們,當有出境游計劃時,做好準備,提前預留簽證時間,避免被拒簽造成損失;認真閱讀合同(示范文本)內(nèi)容,對沒有約定的事項要及時補充;選擇有資質(zhì)的旅行社,避免陷入無資質(zhì)人員策劃的旅游陷阱;旅游者如實告知旅行社個人信息情況,避免由于旅游者個人原因造成終止合同。最后,要保留好與旅行社的聊天信息、通話記錄等,以作為事后維權的重要證據(jù)。
文/黃麗娟 旅質(zhì)監(jiān)




